“此次去临州城,见到了清风先生,他对我的印象不错,说是可以举荐我,直接参加秋后的会试!”
程小淮大喜:“真的假的?”
事情当是如此顺利吗!
程小淮欢喜地不行,就像是做梦一样。
“我骗你作何?
这整整一个多月,到了昨日才见着清风先生,宴席才结束,我和周院士一刻不敢多留,马不停蹄的想要回来见你……
这不才忙中出错……”
程小淮抿唇,清澈的眸子,里尽是精明:“不要骗我,你是一个稳重妥当的人,说吧,你这胳膊到底是怎么伤的!”
沈遇有一些心虚:“当真不怨旁人,是我自己摔的!”
程小淮手里的布条,咚的一声拍在了桌子上:“好你个沈大郎,这才出去一月有余,就学会了撒谎是吗?”
窗户跟底下,冯云霁的一颗小心脏,七上八下的乱跳着,如果不是嘴巴抿得紧,估计那心脏,就要从嘴里头跳出来!
这沈遇,若是把他供出来,程小淮还不得整治死他?
一颗心紧紧的揪着,却听到屋子里,沈遇指天誓日:“真的不骗你,媳妇儿,我这胳膊真是自己不小心摔的,我何时骗过你!
这一次,在临州城,归心似箭,除了甚是想念之外,还有一样东西要送给你……”
说着,沈遇将手,伸进了怀中,去摸索什么东西。
程小淮本觉得这件事情还有可疑,耐不住沈遇一口咬定,就是他自己摔了胳膊!
看他这副坚定的模样,即便是程小淮再怎么诳他,也不一定能够把实话诈来,与其如此,还不如将目标,转移到孟始身上!
到底是年岁小的,好糊弄一些。
本就一个多月未见,甚是想念,如今听沈遇说,还给她带了礼物回来,程小淮的心里头,自然是欢喜的不行。
她低下头了,看见沈遇从怀里头掏出来了一只布包,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只白玉手镯。
玉质温润,不凝不稠,触手冰凉,干干净净的小素圈,是程小淮喜欢的简单大方的款式。
沈遇苍白的脸庞之上,漾出一抹红润,不只是被蜡烛映衬的,还是因为害羞。
“这只镯子,是我平日里抄书攒下来的银子买来的,卖玉的大叔说,美玉送佳人,寓意美满,说玉能够帮人挡灾消难……”
沈遇一边说着,一边看着程小淮的脸色,一直到她的嘴角上扬,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,他那一颗紧揪着的心,这才落地。
“喜欢吗?”
程小淮点了点头,倒不是因为她多么喜欢这些金银玉器,沈遇抄书的事,她知道,却没有横加阻拦。
第一,是因为程小淮信奉,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子,她不知道沈遇多有才华,只知道多写多记,对他有帮助。
第二嘛,就是维护沈遇的男性自尊心。
程小淮在家里独大,家里头的开销适宜,全部是她在负责。
她不是没有想过,沈遇的心里,会不会别扭。
至少,他背着程小淮抄书,就是想着为家里添一份力。
程小淮不反对,也不拆穿,不仅维护了沈遇该有的尊严,也算是两人之间的相处之道。
再怎么亲密的两个人,也要有一些隐私,一分保留。
不至于两人之间的关系,变得压抑。
窗户外头的冯云霁,忍不住闷哼,这沈大郎,还真是闷骚型的,老爹不是说,这家伙三脚踹不出个屁吗?
还知道投其所好,给小妹送礼物,不用看,冯云霁就已经猜想到,小妹的嘴唇子,若是没有两只耳朵挡着,只怕都快要咧到后脑勺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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