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即便是利他行为,也是生命本身欲望的一种延伸,归结到底还是一种利己行为。利他只是在利己行为的掩护下,顺带产生一些对他人的利益,让他人能在本身欲望实现的情况下获得利益。
正如一个王朝当中,为王朝延续和帝王欲望的延续,皇帝会选择能接受自己意志的后代作为传承。然而,当传承人与自己的意志发生冲突,传承人要么被废掉打入冷宫,要么直接被抹除。
遇到利益冲突的时候,不管是父子还是亲人,都会反目成仇。生命的延续固然重要,但是在利益冲突下,保全自己成为最重要的,甚至是唯一选择。利他的行为多数是在不伤害利己的目的上。
同样把个体的生命扩展到集体的生命上,乃至国与国之间,强弱的生命之间只有利益或者说国家的欲望之争,存在的只是利己,而没有利他。唯有在利己得到满足后,才有利他的行为。
不管世界是一个个体生命的存在,还是综合生命的存在,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利己行为。哪怕生命的演进、革新、进化,同样是以本体为先,再融合其它的存在进行改变。因此,生命的主张,就是利己。
生命的存在,就是为了继续存在而存在。利他的目的,只是生命本身的延续得到支持。一粒种子经过生根、发芽、开花、结果,再次成为种子,虽然不再是曾经的种子,但依然是以本体出发而使得存在得以延续。
生命,不为其它而存在,只为本身的生而存。死,是生命的另一种形态,或者是开启另一段生,为了延续前一段生而利他的行为。生命及生命的延续,只是让本身的欲望满足,为自己而活的利己行为。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